经中国人民大学批准,中国人民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将自2005-06学年起与欧洲高等院校合作举办全英文“欧洲问题研究硕士研究生项目”。欧方合作单位将根据招标确定。
一、项目简介
1、“欧洲问题研究硕士研究生项目”将面向2005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的硕士研究生,其他中国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也可以报名参加。
2、本项目将主要面向政治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、法学、历史学等学科的硕士研究生,其他学科的学生经批准也可以参加。
3、参加本项目的研究生将不脱离原所在院系和专业。
4、本项目的全部课程实行英文教学,由中国和欧洲教授分别授课。
5、本项目全部课程初步确定为6门,14个学分。该学分将计入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总学分中,但是不能替代原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。外校学生将按照其所在学校的规定执行。
6、完成中国人民大学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,获得所在专业的硕士学位。
7、本项目将每年资助15名研究生赴欧洲进行2个月的短期访问学习。
二、课程安排
1、本项目将按照欧洲硕士研究生的标准进行设计,即2门必修课,2门学科必修课。2门非本学科的选修课。
2、必修课为:《欧洲联盟与欧洲一体化历史》、《欧洲一体化的政治经济学》,共6学分。
3、学科必修课按照政治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社会学分为4组,每组2门,共4学分。
4、选修课由学生在非本学科组群中任选2门。如:政治学学生须在经济学、法学或社会学课程中选修。
5、欧方教授承担的课程采取集中教学的方式,即每门课程集中讲授一个月。
三、招生安排
1、凡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均可报名,并参加本项目的加试。
2、凡被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,并通过本项目加试者,经所在院系及导师同意,可被录取为本项目学生。
3、外校研究生由其所在学校推荐,并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加试,可录取为本项目学生。
4、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仍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。
5、赴欧洲短期访问研究的人员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在第2年安排。
6、本项目计划每年招生50人。

